第7章 泥尘里(第1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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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10点。
专案会刚散,李节又把人都叫回来,事情显然有了新变化。新情况是什么,李节也不知道,得等路小威。
专案室的大白板上贴满照片,按被害的时间顺序,即许峰笔记本里的顺序,编号1至11.七一三案编号3,编号6起空缺,这间房里昨晚没人睡过觉,可也只来得及挖出4具受害者遗体,分别是编号1、2、4、5—笔记本记载得非常准确,按图索骥无一落空。所以虽然目前白板上只有5位受害者的遗骸照片,但本案受害人总数几乎可确定多达11位。
既然确认了笔记本信息真实无误,那么找到所有受害人就不急于一时。许峰的危险程度直线飙升,抓住他才是第一要务。李节上午把全组人都叫回局里,开了七一三案正式升级为连环谋杀案后的第一个专案会。
李节宣布的头一件事,就是过了今天他便不再是专案组组长。早上接领导通知,24小时后会由市局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。这是此类重大案件的惯例。留给李节24小时是因为专案组昨天刚取得重大突破,领导不稀得摘这个果子。李节的言下之意大家当然懂,但昨天的重大突破只是把许峰缺失的行动轨迹延伸到了6天前。要想在24小时内—不,只剩22小时了,要在这个时限内抓到许峰,几乎不可能。
许峰改头换面租住到柯承泽的楼下,目标无疑就是柯承泽。至于目的,从许峰过往的犯罪行为看,还真有可能是想杀掉柯承泽,情感逻辑也能说通。许峰在房间内留下了大量的生活物品,包括背包、衣物等等,未清理的厨房垃圾桶里有一堆安眠药外包装和用光的药板,旁边的大理石台面上有粉末残留,经实验室检测确认为几种安眠药的混合物。监控显示许峰当天下午1点57分搭电梯从10层上到22层,晚上7点8分从22层下到1层,步行离开小区,再未回来。
按照逻辑推断,许峰应该是完成了安眠药投毒后离开的,在柯承泽房间内也提取到了多份许峰的指纹。可是经询问,柯承泽这几天并未有身体不适,在他每日服用的粉末类药物里也未检出安眠药成分,至于家中所有的酒、饮料、饮用水的检测尚未做完,所以这个毒到底投在了哪里,还不得而知。但专案组讨论中另提出了一个问题:安眠药致死有很大的不确定性,许峰作为一个多次成功实施过谋杀的罪犯,怎么会改变行凶模式,选择这样一种可能杀不死目标的手段呢?
所以会上有一种声音,主张许峰是放弃了原有行动,突然离开的。租住处留下了太多痕迹,如果时间充裕,他应该清理完房间收拾好东西再走,可是让许峰中断计划匆匆离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?
因为有了许峰离开桂府的确切时间,专案组追着他调取了行进路线上的相关监控,看着他沿江步行,最后走上高架桥,过徐浦大桥一路东去。许峰过桥后就下了主路,且越走越偏,出现在监控里的次数越来越少,目前最后一次发现他,是在外环线和杨高路的交错口,从行进方向判断,极可能是往他位于周浦镇的家走。越往郊区探头密度越低,许峰有躲探头走路的习惯,只要探头不覆盖全景,多半抓不到他身影。当然人力扑下去时间投进去,一路上将所有探头捋一遍,也许会有新发现,但那就远不是能在24小时内干完的活了。
算一下步速,李节估摸着许峰会在8号早上走到周浦,正是他上门拜访米莲的时间。所以那天他们离开后,米莲会不会见过许峰?他把这个问题抛给路小威,因为路小威是和米莲接触最多的人。
“你觉得和8号我们上门时候比,米莲有变化吗?”
路小威被问得愣住了。当然是有变化,用判若两人来形容这种变化,都可能失之轻佻。但他原本觉得,这变化来自生活的巨变,依赖着的枕边人竟然是杀人犯,这种打击下,谁能不惶然色变、进退失据呢?
“是有变化,但原因不好说。我是这么想,如果说许峰那天和米莲碰了面,目的是什么呢?为自己做某种辩白,想让米莲给自己的逃亡打掩护?那米莲应该躲我们远远的,避免和警方接触吧?实际上情况是反过来的,相比8号当天的表现,米莲这几天和我们走得更近,更别说要不是她提供线索,根本不会找到这本记录了11个受害人的笔记簿啊。”
李节点点头。他就是想到了顺口一问,路小威说的理由他也认可。
但路小威做了这个解释,心里是不落定的。米莲陷着的那道渊太深,他照不通透。
李节没指望真能一天抓住许峰,明天空降领导后,他也会是副组长,案子大了专案组级别提高,肯定还得补充警力,对尽早破案有好处。目前新发现的几个受害人情况,足以对凶手做进一步分析,所以才赶着开这个会。早一点总结出行为模式,有利抓捕。不过呢,说是没指望,但毕竟还是惦记着这个时间点。过往开会他会把讨论时间拉长,不搞一言堂,这次他不打算等太久,先把基调定了,加快节奏。
这个基调,就是许峰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“一下子出了4个被害人,法医忙不过来,所以现在只说最基本的两点。第一,被害人年龄和许峰笔记簿上的记录相符,这进一步印证了笔记簿内容的真实性;第二,被害人尸体都已白骨化,初步尸检,致死伤集中在颈部,即舌骨、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的骨折,根据具体伤痕情况,考虑是被徒手扼死而非用工具勒死。这与七一三案受害人相符,也与小威碰到的那个幸存者相符。这提示我们一点,许峰实施的是预谋犯罪,而不是无准备的激情犯罪。为什么他从来不用行凶效率更高的工具,比如锐器、钝器或者钢丝绳?要知道他身高仅一米六九,体型瘦小,没有受过格斗训练,如果与被害人发生正面对抗,是有失败可能的。事实上也是这样,有人逃出来过。现在被害人还没有被全部挖出来,不知道是否全是扼死的,但我觉得很有可能。我的判断,不用凶器、徒手扼死正是许峰刻意选择的行凶方式!”
然后李节点了路小威的名。
“你用皮带从背后勒大刘。”
“我能反抗吗?”大刘问,一脸“为什么是我”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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